索 引 号: | 66368591X/2023-12547 | 主题分类: | 政务信息 | 发布机构: | 北辰街道 |
发文日期: | 2023-06-06 | 文 号: | 有 效 期: | 有 效 | |
名 称: | 北辰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 |
北辰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 | ||||
发布机构:北辰街道 发布日期:2023-06-06 | ||||
|
||||
北辰街道党工委是县委的派出机关,根据县委的授权,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区治理。街道人大工委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,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,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、选举、联系代表以及其它工,同时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。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的派出机关,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政府的授权,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。街道主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、统筹社区发展、优化公共服务、促进文明建设、强化社会治理、维护公共安全、改善生态环境、指导基层自治等方面履行职能。
北辰街道根据自身职能,设置下列工作机构:党政综合办公室、党建工作办公室(人大工委办公室)、应急管理办公室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、综合行政执法队(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)、行政综合服务中心(综合文化服务站)、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及退役军人服务站。 办公时间:上午:8:30—12:00 下午:1:30—5:30 (6月1日至8月31日)办公时间:上午:8:30—12:00 下午:2:30—5:30 |
||||
|
||||